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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人民法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04-07 15:50:11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区委及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范围对象

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全院广大党员、干警全员参加。坚持以院领导班子和部门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审判执行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警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以领导班子和部门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等规定为切入点,落实自治区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接访、大落实”为主要内容的“四大行动”和以“扶贫攻坚、创业就业、平安建设、百姓安居、人才强区、干部素质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六大工程”,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改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警思想进一步提高,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回民区“3321”发展战略的新动力,推进首府城区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开创我院工作的新局面。

--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领导班子和部门领导干部当好表率,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部门领导干部带一般干警、党支部书记带普通党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亲自动员,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在各个环节、时时处处带头开展活动。

--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强化问题导向,把活动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认真梳理群众意见建议,找准查实“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开展专项治理,一以贯之、一抓到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以优良的司法作风带动民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优化司法环境,提高司法服务效能,在服务好群众上下功夫。

--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坚持开门搞活动,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确保活动符合客观实际,契合群众要求,得到群众支持。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法开展工作、化解矛盾,重视发挥群众积极性,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领导班子和部门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在积极作为、主动作为、主动服务、抓好落实、努力创建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服务型机关上下功夫。广大党员、干警要积极转变司法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坚决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懒懒散散、等现象,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百名法官下基层”等活动,深化同企业、机关单位的沟通,在服务好基层、服务好企业、服务好群众上下功夫。

三、重点任务

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领导班子和部门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司法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真正让群众受益。

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领导班子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不敢担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部门领导干部重点解决庸懒散托、推诿扯皮,服务不主动,不关心群众冷暖,工作方式简单粗暴,软弱无力,纪律松弛等问题;审判执行部门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司法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深入推进自治区“四大行动”、“六大工程”,切实办理好民生案件,推行民生案件绿色通道,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案件问题,解决司法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参加诉讼更加便利,提高司法满意度,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

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我院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联系群众,进一步深化结对帮扶共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让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惠及群众、体现在基层。

四、方法步骤

我院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1月开始,20149月完成,其中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坚持教育和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的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3月至5月)

重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实现思想自觉。

1.召开动员部署会。党组书记主持动员会,宣读活动方案并作动员讲话,区委督导组组长发表讲话,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有关精神,提出要求。会后,督导组发放民主评议表,进行民主评议。

2.抓好学习教育。学习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7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广大党员、干警全员全方位接受教育。3月中旬通过党组书记讲党课方式,学习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我区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下旬邀请市中院督导组做一次辅导讲座,学习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及王君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等。4月上旬召开先进典型报告会,教育广大党员、干警在工作中如何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中旬通过专题研讨交流,学习研究在审判工作中如何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下旬邀请党校老师讲党课,广大党员、干警接受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5月中旬,邀请回民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人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特别针对法院系统的腐败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下旬组织广大党员、干警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

在搞好集中学习同时,各支部精心组织党员、干警开展好自学研读,3个月内系统学完指定内容、必读书目。3月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4月组织党员、干警学习《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四五六”工作法、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区法院服务和保障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的指导意见》、中央、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5月,组织党员、干警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及各项审判纪律。

在学习教育阶段,广大党员、干警要做好学习笔记,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不合格者补学。3个月的系统学习后,党员、干警向支部书记提交一份高质量的学习心得,经支部书记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为保证学习效果,要加强学习教育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出勤、请销假、检查考评等制度机制。同时,统筹安排学习,不能影响群众正常办事,切实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

3.开展专题讨论。在深入学习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广大党员、干警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我的群众观”等大讨论活动,重点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围绕全院“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具体要求等进行研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进一步深化认识、查找差距、明确方向。

4.到群众中听取意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从活动一开始,就多层次、多渠道征求意见。通过媒体网络、座谈访谈、随机调研、来信来访、登门入户等方式,直接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相关部门意见,听取退休老同志和“两代表一委员”及律师、当事人等意见;院领导听取分管部门意见,部门领导听取其部门工作人员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及时向领导班子及党员、干警个人反映,对征求到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报告,经区委督导组把关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3月至9月)

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结合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现行动自觉。

1.找准查实突出问题(3月至8月)。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等。重视从典型案例、重大事件、信访积案、群众诉求、街谈巷议、网民批评中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廉政准则、改进作风等规定进行检查。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审判管理、案件评查、绩效考核等手段,对司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发现和查纠干警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冷硬横推、违反程序、不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

2.普遍开展谈心交心(5月)。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都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凡准备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一定谈开谈透,消除隔阂、形成共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切实把“提什么”、“行不行”、“够不够”三个回合落到实处。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6月)。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以及部门领导干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遵守政治纪律情况,贯彻中央8项规定、自治区28项及市委30条配套规定精神情况,以及市委9项、区委10项专项整治内容中涉及到的有关情况;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不能打捆,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组书记主持起草院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提交党组会审议通过,送督导组审核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班子成员、部门领导干部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严格审核把关后,报督导组审核后,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党组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报区党委书记审阅。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7月)。党组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报督导组审阅,督导组对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班子成员思想情况、谈心谈话情况和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形成书面材料,经督导组组长审阅同意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对照检查材料,普遍开展谈心交心。会上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真正红红脸、出出汗,使心灵受触动、思想受教育,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上级机关领导参加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5.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民主生活会后,党组书记主持召开通报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督导组组长对民主生活会情况作评价性讲话。会后由督导组组织参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由督导组汇总,并向党组书记反馈。对总体评价“满意”票不足三分之二的,需重新召开。同时,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经督导组审阅同意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月至9月)

重点是针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司法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警长期行动,实现制度自觉。

1.及时开展“回头看”。民主生活会后,围绕“看学习教育是否落实、查摆问题是否聚焦、自我剖析是否深刻、谈心交心是否充分、开展批评是否认真、边整边改是否见效”六个方面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和进度表,进一步找准问题、找准差距,及时“补课”,并将开展“回头看”情况及时报督导组。

2.精心制定整改路线图。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两方案一计划”,即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明确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两方案一计划”和个人整改措施,经督导组审阅把关后报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狠抓整改和专项整治工作。在活动过程中,查摆发现的“四风”方面特别是司法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活动一开始就改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通过整改,使全院党员、干警思想进一步解放,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工作效率和水平进一步提升,营造我院风清气正、奋发有为、团结互助、愉悦和谐的工作氛围。

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自治区、呼市和区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在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呼市和区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过程中,结合我院实际,突出抓好以下三方面专项整治:

一是大力抓好队伍管理,突出解决干警作风方面存在的工作懒散、服务不主动等突出问题,完善考勤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对迟到、早退、工作懒散、纪律松弛人员,通报批评。建立健全干警绩效考核制度,奖优罚劣,督促干警奋发向上。严格审判流程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扣除审限及延长审限事项审查工作,督促审判人员在法定审限内办结案件,严禁拖拉办案。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顺利行使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诉讼权利。

二是大力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健全和完善窗口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审判人员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与帮助,强化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诉讼风险等事项告知,努力避免或降低诉讼过程对当事人正常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因地制宜开展节假日预约办案、巡回办案等举措,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完善诉讼费缓减免制度,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实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三是大力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干警保持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坚守公正廉洁司法的职业道德准则。严格执行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等制度,推进司法廉洁制度刚性运行。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党员公开栏等,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以最坚决的态度扫除司法腐败现象。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监督,大力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压缩“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空间。

4.建立健全和落实制度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总结现有的制度办法,对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继续执行;对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及时修订完善;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制度化。针对政出多门、文山会海、办事拖拉、脱离实际、缺乏主动性的问题,修改完善会议文件、公务接待、考核议事、办公用房用车等制度,用制度化保证规范化、常效化。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便民、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审判管理、法官行为规范等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问题。通过制度建设,形成解决司法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五、组织领导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全党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院党员、干警要高度重视,认真参与,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院领导按照分工联系分管部门,实现所有参加活动的法院领导全覆盖。

1.落实领导责任。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王力明同志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副院长白成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刘晓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安排。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传达区委、上级法院的指示精神,及时研究重大问题,把握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节奏和进度,确保整个活动平稳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协调服务和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2.创新形式。在坚持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要求的前提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从教育内容、方式方法、机制制度等方面大胆创新,不断丰富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出特色。既不搞花架子,假把式,又力求采取党员、干警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方式。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放大镜”和“显微镜”作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满意。

3.加强督查指导。积极配合督导组的工作,有问题及时沟通,共同研究解决。针对本院实际,把“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有机结合起来,使“规定动作”扎实、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创亮点。

4.注重舆论宣传。全力做好本院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媒体,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精神,宣传活动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5.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区委“3321”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我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在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下功夫、见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责任编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