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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人民法院2015年党员发展计划
  发布时间:2015-05-22 15:10:5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回民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15年党员发展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党员计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工作方针

1、坚持标准。坚持把党员的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一个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着重看他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承认和履行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是否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2、保证质量。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教育、培养、考察、审查、公示、吸收等项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每位新发展的党员符合党员条件和党员标准,确保党员质量。

3、改善结构。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不断改善党员的年龄、知识和行业分布等结构,保持党的力量在我院的均衡发展,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注重在审判执行第一线、专业人才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部门发展党员,要重视做好在妇女中发展党员工作。

4、慎重发展。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不搞突击发展,也不停止发展。加强宏观指导,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均衡发展,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三、目标任务

2015年,我院计划培养积极分子34名,发展党员12名,预备党员1名按期转正。

四、工作要求

为了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一是切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有有针对性地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三是要落实好公示制度,凡是新发展对象必须进行公示。四是要坚持预审制度,预审合格后方能发展。五是要坚持培训制度,对新发展对象,要按规定进行集中培训,不经培训的不予发展。六是要严格执行责任追机制度,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情况,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