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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回民区人民法院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5-12-21 16:19:48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我院各项工作的开展,践行公正司法,特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政府规定,市委市政府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二、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公正、高效地审理执行各类案件,确保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工作主线,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为民措施,大力宣传法治教育,开展好“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村镇、法律进企业”等“六进”活动,做到公正、文明、高效、廉洁。

四、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积极开展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纪律教育,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

六、坚决纠正并严肃查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畅通监督渠道,对群众反映的党风政风行风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答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违纪行为做到零容忍,做到不纵容、不护短、不放过。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并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71-6380847

                                回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