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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于2021年5月4日下午组织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走进多松年烈士纪念馆,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五四精神”主题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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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松年烈士纪念馆内,讲解员带领大家参观了多松年同志的遗物和斗争史料。通过讲解我们了解到,多松年又名多寿,蒙古族,1905年4月出生。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他积极投身归绥县的反帝爱国运动。1924年秋天,多松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内蒙古最早的共产党员之一。1925年春,多松年与乌兰夫、奎璧创办了内蒙古最早的革命刊物《蒙古农民》,进行反帝反封建革命宣传。1927年4月,作为热河、察哈尔、绥远的唯一代表,多松年赴武汉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第五次代表大会。1928年8月,多松年被捕就义,年仅22岁。
多松年烈士的一生,是极其短暂的一生,也是光荣的一生、辉煌的一生,他把满腔的热情献给了伟大的革命事业,为民族解放作出了不朽的业绩。一百年来,有许许多多像多松年一样的年轻人,在最美好的年华里,奉献了宝贵的青春乃至生命,只因他们心系国家,心怀信仰。
作为法院青年干警,要在薪火相传、历久弥新的五四精神中汲取新时代的奋进力量,深入学习革命历史,继承发扬革命传统,大力弘扬先烈精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将党史学习教育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法院审判工作紧密结合,以更好的精神面貌,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排版编辑| 郭呈宇
本期文字| 任红霞
本期校审| 韩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