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务建设 > 行政办公
回民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30 10:12:21 打印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基层审判机关,肩负着所辖区域内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审判工作职责,担负着惩治犯罪,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二、机构设置

 回民区人民法院内设纪检党组、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管办、立案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攸攸板镇派出法庭、执行局、法警队等职能科室,行政编制人员84人,实际行政在编人员76人,事业编制人员人数11人,实际事业在编人员29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38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度收入3218.18 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52.04万元,主要因为:一我院本年度人员调资,又有新进考录公务员,调资和新增加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社保缴费增加;二是我院退休人员增加,所以职业年金增加。三是支付审判大楼工程款,两庭建设费用增加。四是新建智慧法庭,信息化建设费用增加。2020年公共安全支出2899.7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43.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12万元,比2020年初预算增加1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住房保障支出113.1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2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46.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46.24万元,主要因为我院本年度人员调资,又有新进考录公务员,调资和新增加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社保缴费增加;二是清算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所以职业年金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基本一致。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705.8万元。主要因为我院本年度用于国赔案件赔偿款、智慧法庭信息化建设增加以及两庭建设审判大楼工程款。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307.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255.8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1.21万元;支出总计3,307.0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5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25.71万元,下降11.40%;支出总计减少425.71万元,下降11.40%。主要原因:一是我院本年度没有大型项目建设,故大型修缮费用减少;二是我院严格按照要求,压缩开支;三是受疫情影响,支出减少。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25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8.18万元,占98.80%;其他收入37.71万元,占1.2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27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55万元,占49.20%;项目支出1,660.04万元,占50.8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18.1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3,218.1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78.55万元,下降8.00%;支出减少278.55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一是我院本年度没有大型项目建设,故大型修缮费用减少;二是我院严格按照要求,压缩开支,三是受疫情影响,支出减少。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218.18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14万元,占48.40%;项目支出1,660.04万元,占51.6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0.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5.13万元,津贴补贴585.61万元,奖金26.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07.08万元,职业年金17.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6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1万元,住房公积金113.15万元,较上年减少687.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我院清算了2014-2018年过渡期间养老保险,本年度无此项业务,所以经费减少。公用经费217.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水费2.11万元,电费5.47万元,邮电费5.46万元,取暖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34.67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劳务费13.12万元,委托业务费4.17万元,工会经费13.28万元,福利费16.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62万元,较上年减少43.9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要求,压缩开支。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04.80万元,支出决算为90.93万元,完成预算的86.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2.80万元,支出决算为90.93万元,完成预算的88.5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三是受疫情影响,我院办案出差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0.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93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因公出差费用。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4.86万元,用于购置执法执勤车辆支出,车均购置费18.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54.86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执法执勤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07万元,用于公务车辆汽油费、公务车辆维修费、公务车辆保险费,车均运维费2.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7.3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院本年受疫情影响办案出差减少,二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内外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国内外接待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院组织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0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等项目分别采取部门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院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等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1.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834万元,执行数为8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我院本年度审结案件数量为10895件,受理案件数量为12094件。该项指标基本完成。

(2).质量指标:我院本年度一审案件改判率为2.3%,与年初指标存在差距。

(3).时效指标:我院本年度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达到年初绩效指标。

(4).成本指标:我院本年度人均直接办案支出为8万元,达到年初绩效指标。

(5)经济效益指标: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98180.7936万元,我院本年度支出完成比为100%,执行案件结案率87.2%,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绩效指标。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我院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满意度为95%,达到年初目标要求。

由于案件数量增多,办案压力大,发现我院一审改判率未达到年初绩效指标,今后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转专业素质技能。

2.业务装备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全年预算数为826万元,执行数为8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我院本年度装备采购数量55套,审判大楼高清无死角视频监控1套,智慧法庭建设1套,电脑8台,打印机40台,法警专用设备3套,存包柜1台,车辆识别系统一套,完成年初绩效指标。

2)质量指标:我院本年度装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比例为100%,装备验收合格率为100%,达到年初绩效指标。

3)时效指标:我院本年度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为100%,达到年初绩效指标。

4)成本指标:我院本年度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为10%,完成年初绩效指标。

5)经济效益指标:员额法官庭审直播普及率85%,达到年初绩效指标。

6)社会效益指标:我院本年度裁判文书上网率为41.07%,与年初指标存在差距。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57.95%,基本完成年初指标。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我院本年度干警满意度为98%,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

由于意识不强,认识不足,我院裁判文书上网率未达到年初绩效指标,是我们工作的疏忽大意。今后工作中将及时向公众公开裁判文书 ,让人民感受到司法公正。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34

834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834

834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办案业务费全部用于法院审判工作的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办案业务支出,以保障审执工作有序开展,满足办案业务需求,符合支出相关要求,有效改善业务办公需求,满足发展需要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该办案业务经费百分之百全部用于法院办案业务相关支出,保障了审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法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量

10

≥12618

12094

10


审结案件数量

10

≥10627

10895

10


质量指标

 一审案件改判率

5

≤1.5%

2.3

3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







时效指标

法定时限内结案率

15

≥98.83%

=100%

15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10

≥6

8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执行案件结案率

10

≥80%

≥87.2%

10


经济效益指标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10

≥78887.68

98180.7936

10


社会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支出完成比

10

=100%

=100%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

10

≥95%

≥95%

10


总分

100


9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26

826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826

826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本年度完成审判大楼高清无死角视频监控,智慧法庭建设

完成了审判大楼高清无死角视频监控,升级并新建智慧法庭,完善了审判大楼办案需求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装备采购数量

10

=23

55

10








质量指标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比例

10

=100%

=100%

10


 装备验收合格率

10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10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装备采工程本节约率

10

≥10%

≥10%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员额法官庭审直播普及率

10

 ≥85%

 ≥85%

10


社会效益指标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10

 ≥65%

=57.95%

9


社会效益指标

裁判文书上网率

10

≥94.38%

=50%

5

未及时公开,尽快整改及时公开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10

≥98%

≥98%

10


总分

100


94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附件1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45万元,比2019减少43.98万元,降低16.80%。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要求,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78.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06万元,比2019年减少70.24万元,降低15.70%,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要求,压缩开支。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了134.0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相比2019年无增减变化。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用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用于:主要领导干部用车;机要通信用车3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使用;应急保障用车0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用车使用;执法执勤用车8,主要用于:办案中执法使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主要用于羁押犯人、巡回法庭使用;离退休干部用车0,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用车使用;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用于用于其他办案需求用车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主要是审务通综合平台1套,信息系统集成1套,庭审设备2套,庭审主机1套,审判大楼高清视频监控1套,智慧法庭设备1套,比2019年增加2.00套,主要原因是我院今年进行了审判大楼高清无死角监控建设以及新建一个智慧法庭;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科技法庭专用核心设备1套,相比2019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度没有大型专用设备的需求。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501):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502):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301):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两庭建设(2040506): 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竹书    联系电话:0471-3606856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