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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人民法院网上立案流程指引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1-10-26 14:58:13 打印 字号: | |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护您的身体健康,如果您需要办理立案等事宜,建议您通过微信小程序“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内蒙古法院司法公开网(http://www.nmgfy.gov.cn/)或者邮寄方式办理。

具体如何操作?这份网上立案及邮寄立案指引请您查收



内蒙古移动微法院



第一步:打开手机微信小程序,搜索“内蒙古移动微法院”,进入小程序主页面;

第二步:显示未“未认证”的用户,须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实名制认证,点击【未认证】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实名认证。

第三步:选择“我要立案”→选择案件类型→“申请立案”;

第四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选择管辖法院,仔细阅读“立案须知”后,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第五步:填写信息。添加原告、被告及第三人时,须准确填写相关身份信息。依据当事人的性质正确选择添加“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按照要求上传起诉状(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委托代理手续、证据目录及证据等必要诉讼材料图片,根据提示依次进行填写并按实际内容命名所上传的文件(※为必填项);

第六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完成信息填写与诉讼材料上传工作后,点击“确认提交材料”,即可完成微信立案。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可在“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我的案件”中查询微信立案案件的相关信息。






内蒙古法院司法公开网

1、登录内蒙古法院司法公开网:http://www.nmgfy.gov.cn/或搜索“内蒙古法院司法公开网”

  • 选择对应身份进行登陆 

2、创建网上立案

  • 选择管辖法院

  •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选项,选好后点击“下一步”

  • 请仔细阅读回民区法院网上立案须知,阅读后勾选“我已阅读”点击“进入网上立案”

3、审核身份认证

  • 上传立案人实时照片以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4、编辑网上立案

  • 详细编辑填写原、被告信息。

  • 填写证据信息。如有多个证据点击“添加证据”可以继续添加。


  • 确认当事人及证据信息填写正确后点击“确认并下一步”

5、上传诉讼材料

上传所有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明证件、证据、其他材料。(图片格式)

诉状:需要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捺印,然后以扫描或拍照的方式上传

  • 选择在线生成送达地址确认书

  • 预览和提交

  • 提交成功

  • 当事人可以在网上立案模块中看到案件办理进展。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471-3606755 

              0471-12368



邮寄立案

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立案的,可将立案材料邮寄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西路回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材料寄出后请您耐心等待法院通知,如有疑问,

可拨打电话:0471-3606148

        0471-12368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