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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2023年第一期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5:10:30 打印 字号: | |

陈龙,男,1991年5月1日,居民身份证号码:220821199105016912,蒙古族,户籍地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丰林路金润华府A区2号楼1单元2703室。

 

悬赏公告

2022)内0103执2653号之一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李剑波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2)内0103执2653号

执行依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内0103民初1288号。

被执行人:陈龙

涉案标的:120594元

涉案未执行标的:120594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使法院找到被执行人,并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依法拘留的,对举报人现金奖励人民币3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310室进行举报。

承办人联系电话:0471-3606198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毛德军,男,1978年12月28日,居民身份证号码:222326197812286919,蒙古族,户籍地吉林省镇赉县莫莫格蒙古族乡少力村少力屯。

 

悬赏公告

2022)内0103执2653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李剑波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2)内0103执2653号

执行依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内0103民初1288号。

被执行人:毛德军

涉案标的:120594元

涉案未执行标的:120594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使法院找到被执行人,并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依法拘留的,对举报人现金奖励人民币3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310室进行举报。

承办人联系电话:0471-3606198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