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政高效,司法为民。”近日,一位当事人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送来一面锦旗,对调解员白敏耐心高效的调解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案情回顾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某某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回民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作出民事裁判,在本次诉讼中,原告对后续治疗费用及取钢板费用向被告追偿的权利进行了保留,本院也给予支持。原告于2022年1月份入院进行了取钢板治疗。出院后,原告多次和被告协商二次费用赔偿事宜均无果,遂将其诉至回民区人民法院。
巧化纠纷
回民区人民法院在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双方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委派至诉调对接中心。
调解员在接收该案后,立即联系原告,了解其诉求及顾虑。原告称被告不愿意足额赔偿医疗费,而且被告位于广东,沟通起来多有不便。调解员遂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不足额赔偿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沟通,被告最终同意足额赔偿医疗费用,但是需要原告将病历原件邮寄过去,如若丢失,概不赔偿。
原告得知后,害怕病历原件在邮寄中途丢失,希望还有其他的解决办法。于是,调解员再次与被告取得联系,将原告的顾虑悉数告知,并说服被告可以与其所在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沟通协商,由呼和浩特分公司承担二次赔偿费用。
在调解员的多方协调下,原告最终收到了足额赔偿,案件就此了结。
锦旗虽轻,情意却重。这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当事人的谢意,更是对回民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肯定。回民区人民法院将以此锦旗为动力,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开拓创新调解机制,真诚地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