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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对接 | 拖欠租金20余万元?房东无奈诉至法院,诉前调解高效解纷!
  发布时间:2023-06-27 19:28: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回民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高达20余万元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被告慈某向原告某市场有限公司租赁五套房屋用于办公经营,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3年,约定第一年0租金优惠政策,第二年任何一期若未按时缴纳,逾期超过15日则第一年0元租金优惠政策取消,被告需补齐第一年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照日租金的20%支付滞纳金。但被告仅交清一年物业费,房租分文未付,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将被告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经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庭将该案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张荟菁接收此案后,联系到被告,告知承租户未按时缴纳租金的行为构成违约,并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随后,调解员通过电话沟通将双方当事人约至诉调对接中心进行现场调解。

调解现场,调解员深入了解案情,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和释法析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于约定日期前一次性付清租金20余万元。至此,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回民区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完善健全“4221”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水平,构建基层治理新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纠纷解决需求,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在纠纷化解前端发力。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