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回民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基层审判机关,肩负着所辖区域内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审判工作职责,担负着惩治犯罪,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纪检党组、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管办、立案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攸攸板镇派出法庭、执行局、法警队等职能科室,行政编制人员84人,实际行政在编人员77人,事业编制人员人数28人,实际事业在编人员28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38人。回民区人民法院是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回民区人民法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回民区人民法院 | 行政单位 |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回民区人民法院2022年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4490件,同比下降9.83%,审执结13436件,同比下降12.05%;结案率92.73%,法官年人均结案517件,居全市法院前列。财务及时编报预算, 进行预决算公开工作,按时上报报表报告,确保经费合规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回民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383.9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7.27万元,增长17.23%,变动原因:1.我院本年度有新考入公务员且人员调资,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2.本年进行执行事务中心改造,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增加。3.本年案件数量增加,办案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增加。4.本年支付大商城办公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0.82万元,增长11.20%。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3,383.9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182.2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75.53万元,增长5.84%,变动原因:1.我院本年度有新考入公务员且人员调资,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2.本年进行执行事务中心改造,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增加。3.本年案件数量增加,办案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增长或减少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201.7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65.29万元,增长452.85%,变动原因:上年结转区财政拨入大商场办公经费。
(二)支出决算总计3,383.9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383.3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80.10万元,增长20.69%,变动原因:1.我院本年度有新考入公务员且人员调资,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2.本年进行执行事务中心改造,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增加。3.本年案件数量增加,办案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增加。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增长或减少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64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大商场办公经费结余。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39.28万元,减少99.73%,变动原因:上年结转大商城办案经费,本年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回民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182.2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2.57万元,占98.13%;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本年其他收入59.63万元,占1.87%。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回民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383.35万元,其中:本年基本支出2,052.28万元,占60.66%;本年项目支出1,331.07万元,占39.34%;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回民区人民法院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122.5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5.85万元,增长8.17%,变动原因:1.我院本年度有新考入公务员且人员调资,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2.本年进行执行事务中心改造,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增加。3.本年案件数量增加,办案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0.86万元,增长13.48%,变动原因:1.我院本年度有新考入公务员且人员调资,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2.本年进行执行事务中心改造,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增加。3.本年案件数量增加,办案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回民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122.57万元。与年初预算2,886.73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7%。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2,732.6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4.82万元。其中:
1.公安安全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570.65万元,支出决算160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1.我院本年度有新考入公务员且人员调资,工资津补贴增加。2.本年案件数量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2.公安安全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967.21万元,支出决算112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1.我院进行执行事务中心维修改造。2.本年案件数量增加,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28.0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3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23.66万元,支出决算11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退休人员一人,养老缴费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退休人员一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12.7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0.0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8.99万元,支出决算7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本年度有人员调资,医疗缴费基数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33.71万元,支出决算3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本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无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49.1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6.67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132.5万元,支出决算14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本年度有新考入公务员且人员调资,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回民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992.6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4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243.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回民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129.9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54.4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主要为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书记员工资社保及公积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05.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资本性支出27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53.4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89万元、大型修缮92.97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回民区人民法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65.6万元,全年预算数49.56万元,支出决算统计数4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0.00万元,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3.6万元,全年预算数49.56万元,支出决算统计数4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2万元,全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0.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差异原因:一是本年由于疫情影响,执行案件出差量减少;二是本院节约开支;三是本年无接待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回民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9.5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56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增长或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此项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5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8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开支内容:购置执法执勤车辆一台。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8.80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本年购置执法执勤车辆一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检车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62万元,减少13.06%,变动原因:本年收疫情影响,执行案件出差量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本年无此项目;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本年无此项目。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增长或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此项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回民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回民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增长或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回民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个,实施项目7个,完成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046.75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201.7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844.9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本年有涉密项目,按照要求不予公开。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回民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243.72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1.48万元,增长9.67%,变动原因:本院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公用经费基数增加且案件量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回民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2.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3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1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回民区人民法院部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回民区人民法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 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844.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上年结转业务装备经费、上年结转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4.96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回民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上年结转业务装备经费、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本部门本年有涉密项目,按照要求,绩效目标表不予公开。
1.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案件数量绩效设置不合理,导致数量指标未达标。下一步改进措施:深入学习绩效管理规章制度,注意结合往年案件数量指标合理设置绩效指标,确保绩效指标量化准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政法处619 | 实施单位 | 回民区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99.1 | 399.1 | 399.1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99.1 | 399.1 | 399.1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10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办案业务费全部用于法院审判工作的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办案业务支出,以保障审执工作有序开展,满足办案业务需求,符合支出相关要求,有效改善业务办公需求,满足发展需要 | 该办案业务经费百分之百全部用于法院办案业务相关支出,保障了审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法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 ||||||||||||||
绩 效 指 标(90)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 | 数量指标 | 指标1:受理案件数量 | ≥13000 | 14490 | 5 | 5 | |||||||||
指标2:审结案件数量 | ≥11000 | 113436 | 5 | 5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年度结案率 | ≥95% | 97.95% | 5 | 5 | ||||||||||
指标2:年度结收比 | ≥80% | 112.29% | 5 | 5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95% | 97.95% | 5 | 5 | ||||||||||
指标2:案均办理天数 | ≤90天 | 82.44天 | 5 | 5 | |||||||||||
成本指标 | 指标1: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 ≥0.41 | 0.42 | 20 | 20 | ||||||||||
效益指标(30)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0 | 10 | ||||||||||
指标2:促进改善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条件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指 标 | 指标1: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0 | 10 | ||||||||||
满意度 指 标(10)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指标2:办案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5 | 5 | |||||||||||
总 分 | 100 | 100 | |||||||||||||
2.业务装备费项目自评综述:本年年初预算数77.76万元,执行数77.76万元,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办案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审判监督管理和司法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注意结合往年项目执行和结余情况展开分析研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细化、明确各子项目的计划安排,并对项目的预算以及产出、效果、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再作出合理规划。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政法处619 | 实施单位 | 回民区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77.76 | 77.76 | 77.76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77.76 | 77.76 | 77.76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10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本年度完成更新办案设备,保障办案效率 | 购买办案桌椅、设备,完善了审判大楼办案需求 | ||||||||||||||
绩 效 指 标(90)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 | 数量指标 | 指标1: 装备采购数量 | ≥25 | 45 | 10 | 10 | |||||||||
指标2:政府采购率 | ≥100% | 100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指标2:装备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效益指标(30)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0 | 10 | ||||||||||
指标2:促进改善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条件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指 标 | 指标1: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0 | 10 | ||||||||||
满意度 指 标(10)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指标2:办案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5 | 5 | |||||||||||
总 分 | 100 | 100 | |||||||||||||
3.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自评综述:本项目年初预算数260万元,实际执行254.41万元。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78分,等级为A。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案多人少主要矛盾突出,办案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深入学习绩效管理规章制度,注意结合往年项目执行和结余情况开展分析,合理设置绩效指标,确保绩效指标量化准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政法处619 | 实施单位 | 回民区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60 | 260 | 254.41 | 10 | 97.8% | 9.78 | |||||||||
其中:财政拨款 | 260 | 260 | 254.41 | - | 97.8%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法院书记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及时足额发放 | 保障法院书记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及时足额发放。 | ||||||||||||||
绩 效 指 标(90)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 | 数量指标 | 指标1:书记员数量 | ≥38 | 38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年度结案率 | ≥95% | 97.95% | 5 | 5 | ||||||||||
指标2:年度结收比 | ≥80% | 112.29% | 5 | 5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95% | 97.95% | 5 | 5 | ||||||||||
指标2:案均办理天数 | ≤90天 | 82.44天 | 5 | 5 | |||||||||||
成本指标 | 指标1:人均经费 | ≥7.3万元 | 6.69万元 | 10 | 9 | ||||||||||
效益指标(30)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0 | 10 | ||||||||||
指标2:促进改善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条件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指 标 | 指标1: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0 | 10 | ||||||||||
满意度 指 标(10)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指标2:办案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5 | 5 | |||||||||||
总 分 | 100 | 98.78 | |||||||||||||
4.上年结转业务装备费项目自评综述: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办案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审判监督管理和司法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注意结合往年项目执行和结余情况展开分析研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细化、明确各子项目的计划安排,并对项目的预算以及产出、效果、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再作出合理规划。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上年结转业务装备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政法处619 | 实施单位 | 回民区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04 | 0.04 | 0.04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4 | 0.04 | 0.04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10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本年度完成更新办案设备,保障办案效率 | 购买办案桌椅、设备,完善了审判大楼办案需求 | ||||||||||||||
绩 效 指 标(90)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 | 数量指标 | 指标1: 装备采购数量 | ≥1 | 1 | 10 | 10 | |||||||||
指标2:政府采购率 | ≥100% | 100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指标2:装备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效益指标(30)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0 | 10 | ||||||||||
指标2:促进改善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条件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指 标 | 指标1: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0 | 10 | ||||||||||
满意度 指 标(10)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指标2:办案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5 | 5 | |||||||||||
总 分 | 100 | 100 | |||||||||||||
5.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自评综述:本年年初预算数105万元,执行数92.97万元,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3分,等级为A。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办案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审判监督管理和司法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注意结合往年项目执行和结余情况展开分析研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细化、明确各子项目的计划安排,并对项目的预算以及产出、效果、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再作出合理规划。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政法处619 | 实施单位 | 回民区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5 | 105 | 92.97 | 10 | 100% | 9.3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5 | 105 | 92.97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本年度完成更新办案设备,保障办案效率 | 购买办案桌椅、设备,完善了审判大楼办案需求 | ||||||||||||||
绩 效 指 标(90)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 | 数量指标 | 指标1: 装备采购数量 | ≥1 | 1 | 10 | 10 | |||||||||
指标2:政府采购率 | ≥100% | 100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开工及时率 | =100% | =100% | 20 | 20 | ||||||||||
效益指标(30)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0 | 10 | ||||||||||
指标2:促进改善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条件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指 标 | 指标1: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10 | 10 | ||||||||||
满意度 指 标(10)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指标2:办案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5 | 5 | |||||||||||
总 分 | 100 | 99.3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附件1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竹书 联系电话:0471-3606856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十三、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