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回民区人民法院以和解方式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25万元现金,并交付丰田车一辆、房屋2套,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中,被告于2014年因承包建筑工程需要,在原告处陆续购买钢材,并签订《购销合同》。经双方计算被告累计欠付原告钢材款等相关款项共计200余万元,被告为原告出具欠条并签字确认。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讼至回民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遂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马顺彬、韩旭东在深入了解案情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从细微处入手,讲法律、讲情理,告知其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经马顺彬、韩旭东反复劝导后,被执行人承诺尽快筹措案款。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当事人在马顺彬、韩旭东的主持下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25万元现金,交付丰田车一辆、房屋2套,双方就剩余案款也达成和解并签订协议。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回民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在提质增效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着力为司法工作注入温情力量,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