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马顺彬、韩旭东顺利执结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2018年7月,被告杨某与原告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且载明搬迁时间,但原告依约对被告给予各项补偿后,被告仍占有被拆迁房屋,原告多次通知被告腾退房屋,被告却屡屡拒绝,导致原告无法对被拆迁区域进行后续的开发建设。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被告反诉,但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被驳回。被告至今未履行腾退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马顺彬、韩旭东在了解清楚案情后,依法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到现场张贴腾退公告,督促其在宽限期内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腾退占用的房屋,明确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被执人仍未按时履行。
后经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向其耐心释法析理,深入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向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思想进行开导,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随后被执行人主动清理房屋物品、拆除门窗。次日,执行干警再次来到涉案房屋查看,因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故及时联系申请人,申请人对其进行强制拆除,经过一下午紧张有序的工作,此次执行工作顺利执结。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是实现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是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的“强心剂”。回民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刚柔并济、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深入分析案件情况,在执行过程中情、理、法相结合,坚持能动司法,展现司法作为,体现司法担当,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