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回民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人大+法院”多元化解机制,10月17日,人大代表工作室成功化解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将矛盾化解于诉前。
案件一
原告刘某某于2022年9月9日在被告吴某某处购买一枚价值32000元的戒指,原告交付定金28000元,被告承诺60内将戒指交付原告,但约定的交付期限已到,被告却未能交付履行交付义务,且称戒指已无法交付,并承诺退款,双方约定于2023年5月30日前全额退款。
此后,被告仅陆续退还原告1300元货款,其余货款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退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二
被告候某某在原告刘某某处赊购电线电缆,尚欠110351元未付,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一再拖延,时至今日仍没有付清款项,不得已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两起案件分别于10月17日上午、下午分流至人大代表工作室,轮值代表当即联系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从当事人角度出发,晓之以理,最终,两起皆于当日签订调解协议。
两起案件,从接手到签订调解协议,仅用了四个小时。真正做到了让矛盾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回民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整合解纷资源、健全诉讼格局、服务社会治理;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调解工作室”的作用,切实开展“人大代表+法庭”联合解纷模式;进一步推进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形成源头解纷工作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小、化解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