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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力执行促和解 让司法温度“看得见”

  发布时间:2024-04-09 20:52: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和解了两起纠纷案件,以严谨公正的司法行动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应。

 

案例一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原告内蒙古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乔某、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将原告门市房承租给被告使用,租期为一年,年租金为人民币92184元。租赁期满后,双方于2020年10月口头协商续租一年,租金保持不变。续租期满后,二被告未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诉至回民区人民法院。回民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进行了判决,判决被告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始终未履行法定义务,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马顺彬细致梳理案件的事实与证据,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告知不履行生效判决对个人信誉的不良影响,以及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积极引导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疏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42550元,并承诺剩余欠款以每月分期的形式进行还款,直至还清所有款项。至此,案结事了。

 


案例二

基本案情

被告韩某、许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刘某借款,被告出具借条一份,并约定还款日期。借款期满后,原告多次催要借款未果,无奈之下将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法定义务,原告遂向回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马顺彬、韩旭东多次通过网络查控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向其释法明理后,仍未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在阅卷过程中,发现了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手机靓号,尾数为“77777”,执行干警敏锐地察觉到,该手机靓号具备一定的市场价值。通过向通信公司调查、核实,确认该手机号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随后执行干警前往通信公司依法对该手机号码的使用权进行了查封并依法裁定予以拍卖。

 


下一步,回民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公正司法,积极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与法律的温度,为构建和谐社会、优化法治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