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我认罚!我撤诉!” ——回民区人民法院实质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件

  发布时间:2024-04-12 20:25: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回民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酒后驾车行政处罚案件,经过庭前释法明理,原告表示认可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自愿撤回起诉。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原告额某自行驾驶小型轿车行驶到呼和浩特市某街道时,遇到交警部门查车,交警对其进行拦检,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原告属于醉驾。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履行行政程序后,对原告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告对事实认定部分存在异议,遂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这一行政处罚决定。



审理过程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向双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法定期限内向我院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承办法官吴艳霞仔细审查了双方的意见和证据,发现本案事实比较清楚,故传原告到庭,向其出示被告作出处罚的全部材料,并从情、理、法三方面对原告的质疑逐一进行有效回应。经过充分释法明理,最终原告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和违法性,对行政处罚决定表示认可,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至此,这起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法官提醒

酒后勿行车,违法有成本酒后驾车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司机,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喝得不多、离家很近”等理由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开脱。生命无价,健康无价,切记要文明驾驶。

 

下一步,回民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致力于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不断优化行政机关和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平台,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