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大家都知道,但有些人就疑惑,明明是前一天喝的酒,怎么就第二天查到酒驾了?其实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是根据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而异,许多人在宿醉之后体内酒精没有代谢干净,所以会出现表面上人清醒,实际上酒未醒的情形。近日,回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潘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某天早晨
“宿醉”后的潘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
在行驶过程中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
潘某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
刘某前一天晚饭时喝了点酒
自以为经过一夜的代谢
酒气已经过了
第二天便正常驾驶车辆外出
最终
潘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
判处拘役一个月
缓刑两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
对醉酒驾驶的认定是根据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为标准,因饮酒量多少、个体生理差异等原因,“隔夜酒”并不一定会因夜间休息而完全代谢,血液里的酒精仍然会影响驾驶员的正常驾驶,给道理交通安全造成极大隐患。法官在此提醒,酒后开车害人害己,广大驾驶人员要养成文明驾驶、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时刻紧绷安全之弦,别让酒杯碾碎你回家的路,更别让醉驾撞碎家中那盏守候的灯。
什么是“隔夜醉”呢?
驾驶人当天夜里或凌晨大肆喝酒导致第二天体内酒精没代谢干净,此时开车也可能属于酒驾,甚至会出现醉驾。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都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驾驶人在当天要驾车出行,建议在前一天晚上不要喝酒,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
“隔夜醉”不算酒驾吧?
请别大意!从科学实验数据看,酒精在人体中,一般消解时间为10-20个小时。前一天如果喝了一定量的酒,第二天开车的话,也有可能酒驾、醉驾,因为酒精在体内还没有完全消解。
关于“隔夜醉”的误区
“我酒量这么好,第二天开车根本没事!”
有的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喝完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问题。
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
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根据酒量来判定是否酒驾,这是毫无科学依据的。
“隔夜醉”也没事,遇检查,立即喝水稀释就行?
有些驾驶人认为人睡醒了就没问题,怀有侥幸心理驾车上路。看到有交警检查,会立即大量喝水,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这也是为什么交警要让受测者至少吹气两到三秒的原因。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而且喝完酒之后,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驾驶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不开机动车,就不算酒驾?
有的驾驶人确实知道饮酒第二日还有可能有酒精未被完全代谢掉的情况,担心开车被检测出酒驾、醉驾的情况。于是一部分驾驶人选择骑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出行,以为饮酒后只要不开机动车就不算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酒后驾驶,违反者会被处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依法惩治危险驾驶犯罪,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管理合法秩序,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下一步,回民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对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犯罪打击力度,将持续依法高效审理此类案件,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助推社会形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氛围,时刻敲响交通安全文明出行警钟。为营造更加安全的交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惩治危险驾驶犯罪,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管理合法秩序,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下一步,回民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对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犯罪打击力度,将持续依法高效审理此类案件,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助推社会形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氛围,时刻敲响交通安全文明出行警钟。为营造更加安全的交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