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有效期,我们会想起食品、化妆品、合同等,但很多人不知道,其实打官司也有“有效期”,今天就和大家详细聊聊。
1.什么是打官司的“有效期”?
简单来说,就是民事权利会受到法律的强制保护,但这个保护是有期限的。如果你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才向法院起诉,对方提出你过了有效期,这个时候,你的权利就不再受法律保护,简言之就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个“有效期”在法律上叫做诉讼时效。
那么,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呢?过了诉讼时效,该如何补救呢?
2.诉讼时效期间
什么是诉讼时效呢?具体来说,它是指一个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限。如果一个权利被侵害了,但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去法院起诉,这个权利就不再被法律强制保护了。
说到期限,我们可能会联想到产品保质期,它通常是一段固定的期限。但诉讼时效并不只是一段期限,而是有3类:
第一类是一般诉讼时效,即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一般情形,时间为3年,普遍适用于应当适用时效的各种法律关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类是特殊诉讼时效,由民事基本法或特别法针对某些民事法律关系规定的时效期间。按照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原理,如果符合特别诉讼时效规定的情况的,应当适用特别诉讼时效,而不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第三类是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它是指,一个权利从受到侵害开始,到去请求法院保护,这中间的时间不能超过20年。只要超过20年,无论诉讼时效是否起算,法律都不再保护这个权利。
除了期限之外,还有一个因素对于计算诉讼时效也很关键,那就是时效的起算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的规定是,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到底怎么算呢?我们需要抓住两个关键:一是,知道权利被侵害;二是,知道要承担责任的义务人。只有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诉讼时效才会开始计算。条文里还有一个表述叫“应当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指不管权利人实际上是否知道,但根据常识,法院有理由认为他能够知道。
3如何预防诉讼时效过期
超过诉讼时效会产生的法律后果:一个权利超过诉讼时效后,就不再被法律强制保护了。它具体会引起什么法律效果呢?简单来说,会让权利人失去胜诉的可能性。
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依法可以中止,也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就是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要想保持诉讼时效不过期,主要靠诉讼时效中断。权利人可以采取的中断诉讼时效的具体做法有:发送书面催告、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与义务人达成新的协议等。这些行为可以重新启动诉讼时效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了客观障碍,让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诉讼时效会暂停计算。客观障碍消除后,会再给权利人6个月时间。
保留证据:在进行任何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行为时,必须妥善保存和收集相关证据。例如:邮寄回执、短信记录、电子邮件、通话录音、还款计划书、和解协议等,以证明时效中断的事实。
警惕抗辩权: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被告有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若查明确实超过诉讼时效且被告提出有效抗辩,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遇到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时,建议制定合理的法律策略,包括但不限于适时起诉、寻求庭外和解、补充或完善证据链等措施,以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假如过了诉讼时效,有没有办法补救?
尝试与义务人协商:即使诉讼时效已过,权利人仍然可以与义务人沟通,尝试达成和解或签订新的还款协议。双方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可以视为债务人对原债务的重新承认或者达成了新的履行义务安排。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从新的还款协议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寻找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审查过去的事实,看是否存在未被发现或忽视的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如义务人曾经的部分履行、书面承认债务等。如果有,可以依据相关证据重新启动诉讼程序。
考虑是否有其他适用的长期诉讼时效: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可能存在更长的诉讼时效,比如涉及到不动产物权的诉讼时效等,需要核实是否适用于具体情况。